就业安置
就业承诺:学校成立就业安置办公室,负责学生的实习、安置工作。学校在就业安置上采取订单培养、确保安置政策的落实,分别与全国几十家大中型企业签订了用人协议,建立了牢固的合作关系,学生毕业后可安置到青岛、烟台、威海、日照、上海、天津、苏州、无锡、杭州等地就业。对安置到用人单位实习就业的学生,派出专业教师到企业跟踪指导,提高学生就业稳固率和优质就业率。所安置的学生在试用期后,月收入普遍在3000元-5000元,并交纳“五项社会保险”。
学校承诺,对非个人品行原因没有成功就业的学生,实行“二次乃至三次安置”,直到学生对就业单位满意,岗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