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学生一次就业稳固率和优质就业率,学校专门成立了就业安置办公室,负责学生的就业安置工作。几年来,学校在就业安置上实行积极稳妥的政策,分别与全国近百家大中型企业签订用工协议,建立了牢固的合作关系,学生毕业后可安置到青岛、烟台、威海、日照、上海、天津、苏州、南京等地就业;对安置到用人单位实习就业的学生,学校派专业教师跟踪指导,所安置的学生在试用期后,月收入在2500—4000元,并交纳“五项社会保险”;学生实习上岗后,学校负责跟踪服务二年。由于企业生产减员导致学生失业或待遇未达到招生简章所承诺标准的,由学校重新安置就业。